并不介意,恋恋不舍地放开他的手,继续道:“你哪个学校的?能进中佑,应该挺厉害的吧。”
罗纳这里大都是男性员工,颇有姿色的Manny在这儿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这么主动和男人搭话,余欢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这里的员工大都不修边幅,哪怕长得稍微好一点的Eric,也因为常年格子衫换着穿,让人提不起垂涎的欲望。
和他们比起来,沈逸林就是妥妥的小鲜肉。
难怪Manny主动来搭讪,还把一般只用来招待重要客户的骨瓷茶具都拿了出来。
余欢当即识趣的放下茶杯:“你们聊,我去下洗手间。”
余欢从洗手间出来,Eric他们还没回。
她远远地透过玻璃门看到会议室只有沈逸林和Manny两人,不知聊着什么,Manny脸上的笑就没停过。
“聊什么这么开心呢?”余欢笑着推门,去刚才忘了的手机,作势又要出门。
“余律师。我想到了——”沈逸林却叫住她,“我想起来了,刚才Eric说备份每天都是在半夜进行,是吗?”
“……啊。”余欢吗,“是。”
“那么被窃取的数据——”沈逸林朝他招手,带她重新回到桌子前,点开他pad上的草图,“理论上绕过安全系统,进入网络,根据防火墙和Eric的顶级安全措施;要想……”
“你们先忙我不打扰你了。”Manny见两人讨论了起来,起身带上了门。
他一走,沈逸林便停止了。
余欢侧头看他:“继续。”
“我其实没想到,我们还是等Eric回来吧。”沈逸林赔笑。
“……”这是拿她当挡箭牌。
他这拒绝倒真是照顾人面子?
余欢不由地想到了高宴。
之前她和高宴外出办事时也有类似的场景,她也像今天一样识趣地走开了,但走开没多久,就收到了高宴的消息:回来。
尽管只有短短两个字,余欢却从中读到了严重不满的情绪。
余欢只好折返回去,女方早被打发离开了,只有高宴抽着烟,意味深长地抬眼瞥她。
其实在处理男女的事上,高宴比沈逸林利落多了。
不管是高中还是如今,他虽然也会绅士地顾忌女性的面子,但拒绝其人来亦毫不含糊——
对不感兴趣的人,他甚至都不会和对方过多交谈。
这样的高宴,是怎么和她搞到一起的呢?
第15章前任
余欢大学是在首都读的,距离这里千余公里外的北方。
要问为什么选这么远的地方,原因只是因为余欢从小到底都没出过F市,于是一直想走远一点看看,而老师正好推荐了首都的学校。
和一般女生无甚差别的大学生活:学习,参加社团活动,捯饬自己,谈恋爱——
余欢的初恋是大二的时候开始的。
对方是隔壁系的学长,两人从余欢大一时就认识了,他们在同一个社团的同一个部门,学长是社团部长,也是余欢宿舍里时常被室友们谈论的对象。
一开始余欢和其交流不多,体会不到室友们为其痴迷的原因——尽管对方长了一张不错的脸,辩论也很厉害——但听室友们谈论的多了,她竟也渐渐认可了对方的优秀。
于是后来当学长对她表现出好感并开始追求她,而室友也被收买了各种助攻时,余欢答应了。
两人就这样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一开始余欢并没有多喜欢对方,但女人似乎都难免俗,总会因为感动,而对一直陪伴自己的人产生依赖和爱意。
等到毕业时,余欢已经决定留在首都了。
男友也是外地人,对方的父母一直要求对方回去,并托关系给他安排好了不错的工作——
男友虽然因为余欢决定留在首都,但坚持了三年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生活的压力,因为同居后显露的越来越大的观念的差异,因为彼此忙碌对感情的疏于打理,还有——因为余欢薪水逐渐有超越男友,对方自尊开始微妙的失衡。
余欢毕业后的第三年,男友提出分手,决定回了老家,接受了父母的安排。
他甚至没有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家乡发展。
余欢只能被迫接手分手。
而分手的后劲又是巨大的,哪怕当时不觉得有什么,哪怕理智知道关系已经结束了,可大脑某些区域还是不会不由自主地活跃,让她不由自觉的想联系对方,一遍遍回忆和对方在一起的事情……
余欢煎熬地在首都继续坚持了半年,最终在一场大病中,因为父亲的一句“回来吧”,而选择了回到现在城市。
比起首都,这里气候更好,离家更近,同样是国际大都市,不愁工作的发展;也有不足——这里没有法律界的校友,没有积累的人脉,几乎等同于重新开始。
但好在余欢入学早,毕业后工作了两三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四岁。
她还能吃苦,学东西也很快。
她找了一份新工作,重新振作,亦重新忙碌起来。
父母知道她上一段恋情惨淡收场,也没有再提,只是等二十五岁生日一过,他们便又开始着急,开始劝说她别一心只顾着工作。
受不了父母成
罗纳这里大都是男性员工,颇有姿色的Manny在这儿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这么主动和男人搭话,余欢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这里的员工大都不修边幅,哪怕长得稍微好一点的Eric,也因为常年格子衫换着穿,让人提不起垂涎的欲望。
和他们比起来,沈逸林就是妥妥的小鲜肉。
难怪Manny主动来搭讪,还把一般只用来招待重要客户的骨瓷茶具都拿了出来。
余欢当即识趣的放下茶杯:“你们聊,我去下洗手间。”
余欢从洗手间出来,Eric他们还没回。
她远远地透过玻璃门看到会议室只有沈逸林和Manny两人,不知聊着什么,Manny脸上的笑就没停过。
“聊什么这么开心呢?”余欢笑着推门,去刚才忘了的手机,作势又要出门。
“余律师。我想到了——”沈逸林却叫住她,“我想起来了,刚才Eric说备份每天都是在半夜进行,是吗?”
“……啊。”余欢吗,“是。”
“那么被窃取的数据——”沈逸林朝他招手,带她重新回到桌子前,点开他pad上的草图,“理论上绕过安全系统,进入网络,根据防火墙和Eric的顶级安全措施;要想……”
“你们先忙我不打扰你了。”Manny见两人讨论了起来,起身带上了门。
他一走,沈逸林便停止了。
余欢侧头看他:“继续。”
“我其实没想到,我们还是等Eric回来吧。”沈逸林赔笑。
“……”这是拿她当挡箭牌。
他这拒绝倒真是照顾人面子?
余欢不由地想到了高宴。
之前她和高宴外出办事时也有类似的场景,她也像今天一样识趣地走开了,但走开没多久,就收到了高宴的消息:回来。
尽管只有短短两个字,余欢却从中读到了严重不满的情绪。
余欢只好折返回去,女方早被打发离开了,只有高宴抽着烟,意味深长地抬眼瞥她。
其实在处理男女的事上,高宴比沈逸林利落多了。
不管是高中还是如今,他虽然也会绅士地顾忌女性的面子,但拒绝其人来亦毫不含糊——
对不感兴趣的人,他甚至都不会和对方过多交谈。
这样的高宴,是怎么和她搞到一起的呢?
第15章前任
余欢大学是在首都读的,距离这里千余公里外的北方。
要问为什么选这么远的地方,原因只是因为余欢从小到底都没出过F市,于是一直想走远一点看看,而老师正好推荐了首都的学校。
和一般女生无甚差别的大学生活:学习,参加社团活动,捯饬自己,谈恋爱——
余欢的初恋是大二的时候开始的。
对方是隔壁系的学长,两人从余欢大一时就认识了,他们在同一个社团的同一个部门,学长是社团部长,也是余欢宿舍里时常被室友们谈论的对象。
一开始余欢和其交流不多,体会不到室友们为其痴迷的原因——尽管对方长了一张不错的脸,辩论也很厉害——但听室友们谈论的多了,她竟也渐渐认可了对方的优秀。
于是后来当学长对她表现出好感并开始追求她,而室友也被收买了各种助攻时,余欢答应了。
两人就这样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一开始余欢并没有多喜欢对方,但女人似乎都难免俗,总会因为感动,而对一直陪伴自己的人产生依赖和爱意。
等到毕业时,余欢已经决定留在首都了。
男友也是外地人,对方的父母一直要求对方回去,并托关系给他安排好了不错的工作——
男友虽然因为余欢决定留在首都,但坚持了三年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生活的压力,因为同居后显露的越来越大的观念的差异,因为彼此忙碌对感情的疏于打理,还有——因为余欢薪水逐渐有超越男友,对方自尊开始微妙的失衡。
余欢毕业后的第三年,男友提出分手,决定回了老家,接受了父母的安排。
他甚至没有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家乡发展。
余欢只能被迫接手分手。
而分手的后劲又是巨大的,哪怕当时不觉得有什么,哪怕理智知道关系已经结束了,可大脑某些区域还是不会不由自主地活跃,让她不由自觉的想联系对方,一遍遍回忆和对方在一起的事情……
余欢煎熬地在首都继续坚持了半年,最终在一场大病中,因为父亲的一句“回来吧”,而选择了回到现在城市。
比起首都,这里气候更好,离家更近,同样是国际大都市,不愁工作的发展;也有不足——这里没有法律界的校友,没有积累的人脉,几乎等同于重新开始。
但好在余欢入学早,毕业后工作了两三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四岁。
她还能吃苦,学东西也很快。
她找了一份新工作,重新振作,亦重新忙碌起来。
父母知道她上一段恋情惨淡收场,也没有再提,只是等二十五岁生日一过,他们便又开始着急,开始劝说她别一心只顾着工作。
受不了父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