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稳。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书,两人还是见了一面?”沈逸林的关注点却有些偏,“是什么样的情书啊?后来舅舅知道这封情书是你写的吗?”
“……”余欢,“这不是重点吧。”
“如果一个女孩的长相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会因为对方情书写得好,而答应和她约会吗?”她问沈逸林。
“……”沈逸林无法反驳。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情书。”余欢,“况且对方付了钱,那就是她的情书。”
“多少钱?”
“我一周的生活费。”
“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知道是多少?”
“不知道。”沈逸林摇头,“但你不像那种会乱花钱的人。”
“……”余欢。
“话说回来,即便对方付了钱,按照著作法,对方只有使用权,你依然拥有版权。”
“上菜了……赶紧吃饭吧。”
第10章婚礼
沈逸林在律所适应得很快,除了第一天的乌龙,后面没再出什么岔子。
一晃到了周末。
余欢有一个婚礼要参加:合作公司利达地产的前任CEO——梁诗韵的婚礼。
新郎是著名建筑设计师,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两人互为彼此初恋,兜兜转转重新在一起,简直比言情小说还像小说。
高宴也出席了这场婚礼——作为伴郎。
他穿上新郎同一色的西装,只是领结换成了领带。
应该庆幸新郎也是一表人才,否则,就高宴鹤立鸡群的气场和样貌,他必然会成为整个会场的焦点。
余欢远远地坐在宾客席,看着他被人群簇拥,一群人上前找他说话、敬酒。
不得不说,什么圈子他都混得如鱼得水;那场景不免让余欢回忆起遥远的高中情——
直到婚礼开始,在简单的仪式后,进入亲友致辞环节。
“能够成为这场婚礼的伴郎,是我的荣幸。我是新郎的大学室友,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高宴接过话筒,“如你们所见,两人是大学同学,不过要问两人怎么在一起的,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功劳——”
他开始讲述这对新人的过去:新郎如何因为他的怂恿参加了一个比赛引起新娘的注意,两人如何坠入爱河,又如何偷偷瞒着班上同学偷偷的恋爱,如何因为异地恋分手,多年后两人又如何因为他的一个项目重逢……
“十年了,我也算见证了他们一路的艰难和坚持,终于喜结连理——”他向他们点头时,嘴角拉起由衷地微笑,然后转向观众,“让我们一起祝他们幸福。”
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不管讲什么都有感染力;随着他话音的落下,台下顿时掌声四起。
然而就在这掌声和起哄的恭贺声中,余欢听到了一个八卦。
“讲的真好,他要是把自己当初追求人新娘那段也讲进去就更精彩。”
“……你别这么损行不行?”
“开个玩笑嘛。不过我是真的挺佩服他——他当初那么声势浩大地追求梁诗韵,今天梁诗韵和楚夏结婚了,他现在居然来做伴郎——真当同学们都没有记忆啊。”
“要不然怎么是成大事的人?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哈哈……”
旁边,两个男人语气略酸地谈论着。
他们看似赞赏,实则取笑的腔调下,嫉妒展露无遗。
余欢并不意外,意外地是谈话的内容——高宴曾追求过梁诗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书,两人还是见了一面?”沈逸林的关注点却有些偏,“是什么样的情书啊?后来舅舅知道这封情书是你写的吗?”
“……”余欢,“这不是重点吧。”
“如果一个女孩的长相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会因为对方情书写得好,而答应和她约会吗?”她问沈逸林。
“……”沈逸林无法反驳。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情书。”余欢,“况且对方付了钱,那就是她的情书。”
“多少钱?”
“我一周的生活费。”
“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知道是多少?”
“不知道。”沈逸林摇头,“但你不像那种会乱花钱的人。”
“……”余欢。
“话说回来,即便对方付了钱,按照著作法,对方只有使用权,你依然拥有版权。”
“上菜了……赶紧吃饭吧。”
第10章婚礼
沈逸林在律所适应得很快,除了第一天的乌龙,后面没再出什么岔子。
一晃到了周末。
余欢有一个婚礼要参加:合作公司利达地产的前任CEO——梁诗韵的婚礼。
新郎是著名建筑设计师,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两人互为彼此初恋,兜兜转转重新在一起,简直比言情小说还像小说。
高宴也出席了这场婚礼——作为伴郎。
他穿上新郎同一色的西装,只是领结换成了领带。
应该庆幸新郎也是一表人才,否则,就高宴鹤立鸡群的气场和样貌,他必然会成为整个会场的焦点。
余欢远远地坐在宾客席,看着他被人群簇拥,一群人上前找他说话、敬酒。
不得不说,什么圈子他都混得如鱼得水;那场景不免让余欢回忆起遥远的高中情——
直到婚礼开始,在简单的仪式后,进入亲友致辞环节。
“能够成为这场婚礼的伴郎,是我的荣幸。我是新郎的大学室友,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高宴接过话筒,“如你们所见,两人是大学同学,不过要问两人怎么在一起的,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功劳——”
他开始讲述这对新人的过去:新郎如何因为他的怂恿参加了一个比赛引起新娘的注意,两人如何坠入爱河,又如何偷偷瞒着班上同学偷偷的恋爱,如何因为异地恋分手,多年后两人又如何因为他的一个项目重逢……
“十年了,我也算见证了他们一路的艰难和坚持,终于喜结连理——”他向他们点头时,嘴角拉起由衷地微笑,然后转向观众,“让我们一起祝他们幸福。”
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不管讲什么都有感染力;随着他话音的落下,台下顿时掌声四起。
然而就在这掌声和起哄的恭贺声中,余欢听到了一个八卦。
“讲的真好,他要是把自己当初追求人新娘那段也讲进去就更精彩。”
“……你别这么损行不行?”
“开个玩笑嘛。不过我是真的挺佩服他——他当初那么声势浩大地追求梁诗韵,今天梁诗韵和楚夏结婚了,他现在居然来做伴郎——真当同学们都没有记忆啊。”
“要不然怎么是成大事的人?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哈哈……”
旁边,两个男人语气略酸地谈论着。
他们看似赞赏,实则取笑的腔调下,嫉妒展露无遗。
余欢并不意外,意外地是谈话的内容——高宴曾追求过梁诗